文/王興耀
談到「睡眠債」,相信很多人都聽過,但究竟什麼是「睡眠債」?美國芝加哥大學克雷曼(Kleitman)被尊為睡眠研究之父,是第一位提出此概念者:所謂「睡眠債」並非短期1到2天之急性睡眠不足,需為長年的「慢性睡眠剝奪」才算是。
根據美國睡眠基金會的調查,1/3美國成年人每晚睡眠少於7個小時,此類成人有高比例已捲入睡眠債的漩渦中。人類基本睡眠時數因人或種族而異,但是7小時對大多數成人而言,是最基本的要求。
造成「睡眠債」的原因眾多,但以生態改變、科技發明的影響最大,說明如下:
●300年前人類都是「日出而作,日落而息」,但120年前愛迪生發明電燈後,中產階級延後1至2小時上床。美國睡眠基金會指出,相較於100年前,人類的睡眠時間平均少了20%,約短少2至3小時。